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蚌埠市“支持创新型城市建设”政策部分条款奖补资金申报细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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产品: 浏览次数:131蚌埠市“支持创新型城市建设”政策部分条款奖补资金申报细则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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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后更新: 2022-08-09 15:3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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蚌埠市“支持创新型城市建设”政策部分条款奖补资金申报都有哪些具体内容呢?本文小编将带您一起来了解,希望对您有帮助,阅读完后有任何疑问欢迎您的致电咨询,小编为您详细解答!

咨询电话:15005600923(可加微信)

一、蚌埠市“支持创新型城市建设”政策部分条款奖补资金申报政策兑现事项

蚌埠“支持创新型城市建设”等政策兑现工作分批进行,本次组织兑现事项详见蚌埠市“支持创新型城市建设” 政策部分条款奖补资金申报须知(附件1)。

二、蚌埠市“支持创新型城市建设”政策部分条款奖补资金申报对象和范围

凡在本市注册并依法纳税,具有独立法人资格、财务管理制度健全、诚信度良好、无违法记录的企事业单位,且符合“支持创新型城市建设”等政策规定条件的,均可申报奖补资金支持。

三、蚌埠市“支持创新型城市建设”政策部分条款奖补资金申报流程及时间安排

(一)单位申报。各有关单位认真对照申报须知的具体要求将申报材料装订成册一式3份(胶装),并报送至各县(区)科技管理部门,逾期不予受理。

(二)县(区)科技管理部门初审。各县(区)科技管理部门负责申报材料初审,并按要求将推荐函、项目申报汇总表及初审通过的申报材料(一式2份)报送至市科技局对口科室。

四、蚌埠市“支持创新型城市建设”政策部分条款奖补资金有关要求

1.各县(区)科技部门要认真学习政策内容,做好政策宣传,积极组织本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单位申报,同时要严格把关,确保项目如实申报。对需配套奖补的项目,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,足额落实。

2.申报单位应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,对弄虚作假骗取资金的予以追回,情节严重的,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。

3.申报单位要加强专项资金用途管理,严格做到专款专用,积极配合审计、财政部门做好督查。

以上就是本次项目的相关内容,希望对您有帮助,有任何疑问欢迎您致电咨询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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